要重视解决工业园区污染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6-07-08 11:22

在我国很多地方,工业园区是承接城市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也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名片与窗口。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4年底,经国家公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达到近2000家,还有市级、县级等各类功能区、集聚区、产业集中区数千家。在繁荣当地区域经济的同时,部分工业园区也逐渐沦为污染重灾区,不仅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伤害,还对上下游流域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带来重大影响。因此,要实现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工业园区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急需解决。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根据调研,目前工业园区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3方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园区间的污染转移。发达地区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将淘汰产业转移至欠发达地区。例如江浙地区的部分重化工基地经淘汰后被招商到西南临海地区,一度造成海洋环境质量下降。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园区具有潜在的环境风险。为了便于原辅料和产品运输,大部分园区往往沿江或临海分布,仅长江经济带就分布了108个国家级工业园区,甚至有些工业园区还位于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爆炸、泄漏和偷排污水事件屡有发生,对上下游水源安全造成较大威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园区环境执法监管失效。由于一些入驻园区的企业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而来,再加上各类园区的管理也无明确法律规定,自主弹性较大,因此在环境监管方面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环境执法缺乏刚性,造成与周围城中村居民环境纠纷频发,甚至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升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针对以上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笔者认为,工业园区应在环境治理领域先行先试,调整结构,探索经济与环境相互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建立工业园区的绿色集聚模式。园区产业集聚的目的,既要着眼发展区域经济,增加当地财税收入,同时也不能忽视对环境的影响。否则吃子孙饭,断子孙路,虽然短期内获益,但从长远看得不偿失。因此要解决园区污染问题,关键是更新发展理念,转变现有的产业发展模式。同时,要推动规划环评,在区域层面进行环境管控,从源头帮助产业绿色转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强化工业园区的绿色溢出效应。在当前城市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发展的阶段,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更加合理的空间布局。当前由城市中心向外围建设的工业园区主要有市区型、边缘型、卫星城型和乡镇型等4种类型。加工制造类产业通常分布在城市外围。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促进产城绿色融合,不仅能满足当前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期盼,又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从而带动周围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区域板块环境质量改善的联动。并且,良好的环境又能吸引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汇聚,形成溢出效应。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设计工业园区的绿色管理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工业园区已逐渐形成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政企混合型的管理体制。但由于缺乏法律规定,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管理权限弹性较大,容易造成环境管理错位甚至缺位的现象,使得园区环境治理沦为“两不管”境地,造成环境监察缺乏威力,环境执法职能失效。因此,当前应强化园区的环境管理。此外,财税体系、绩效考核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也要配套并行,以形成绿色导向性、系统综合性的园区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