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近日出台了《常熟市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通过将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年度任务中,加快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责任体系。
《办法》明确,将全市27个部门和11个镇(街道)作为考核对象。对市级部门,主要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目标值达标情况、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机制保障等落实情况。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为减轻基层考核负担,对镇(街道)结合镇机关工作目标考核中涉及的污染减排、节能工作、耕地保护、绿化工作、河道综合治理等5项内容进行考核,不再另行增加新的考核内容。
《办法》指出,在部门考核中,对群众认可、富有特色、较好地反映生态文明水平的创新亮点进行适当加分。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部门及各乡镇分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年终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完)
原标题:创新亮点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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