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总结、梳理低碳试点经验和做法,对成熟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加强试点地区工作交流,促进试点地区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各地试点经验和做法,提高全社会对低碳试点工作的认识。
健全支持政策。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并完善支持低碳发展的产业、财税、投资、金融、技术、消费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优先支持各试点地区推进节能减碳和能力建设。试点地区要加快推广绿色信贷,支持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等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制定低碳城市、园区、社区等试点建设的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体制机制。针对低碳试点研究制定评价考核办法,对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鼓励试点地区继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低碳发展管理方式和体制。进一步完善碳交易市场,做好碳排放权交易与节能量交易衔接,力争2020年前初步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地区能力建设,加强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低碳发展主管官员以及企业高管等多层次的能力培训,提高低碳发展意识。加快试点示范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统计和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促进信息共享。加强试点地区低碳发展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战略规划、工程应用和市场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推动试点地区与世界各国在低碳发展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