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信建投经济咨询环保行业研究员徐一舟指出,从市场反映的情况观察,目前试点工作成效甚微,包括经济、财政、制度、管理、方法等问题都亟待解决。碳交易的本身缺乏法律基础的支持与引导,与污染环境付出代价不足以威慑企业守法类似,单纯的低额经济惩罚不足以推动企业参与减排与交易。
8月中旬,由齐绍洲牵头撰写、反复修改了10遍的《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提交至湖北省法制办,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对配额管理制度、CCER灵活机制、碳排放检测、报告与考核、补充机制以及相关惩罚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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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已经启动了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但市场效果不尽如人意,且要真正的实现全国地区的推广,可能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当前,为了保障交易市场的稳定进行,交易体制的建设是市场研究关键,各交易试点也在管理暂行办法上进行大量的基础研究。为实现中国承诺到2020年将国民经济碳强度(单位GDP 的碳排放量)从2005 年的水平削减40%-45%,中期到2015 年时将碳强度降低17% 的目标,中国政府必须大力推广碳交易,以遏制碳排放量的快速增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有必要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抢占先机。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建立的环境交易所涉及排污权交易等,未来碳交易也将是环境交易所的重要内容。2011年年底,我国政府确定了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湖北、深圳和重庆7个省市作为碳交易的试点,计划在2013年正式实施试点工作。目前,湖北有153家企业被纳入试点碳排放交易,年耗煤量均超过6万吨,主要涉及钢铁、化工、水泥、汽车制造、电力、有色金属、玻璃、造纸等高能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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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反映的情况观察,目前试点工作成效甚微,包括经济、财政、制度、管理、方法等问题都亟待解决。碳交易的本身缺乏法律基础的支持与引导,与污染环境付出代价不足以威慑企业守法类似,单纯的低额经济惩罚不足以推动企业参与减排与交易。《办法》对未履行报告义务、未按规定接受核查、未履行配额清缴义务、提供虚假信息、对第三方核查机构行为等都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违法成本,是前期市场维护的重要手段。目前配额的分配与计量仍是交易中极大不确定因素的重点,未来的分配若不能体现公平性,仍是一大隐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中信建投经济咨询发布的《2013-2015低碳经济投资分析及趋势预测报告》显示,据测算,“十二五”期间,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投资将达2.3万亿元人民币。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锄制的经验,以最携的成本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目标,目前,我国碳市彻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真正的蓬勃发展可能还需更多服务体系或更强制的政策要求。目前碳市场缺乏明确预期,企业都处于观望阶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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