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成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张笑2013-01-28 08:55

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明确把“生态文明”写进了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里。向绿色和可持续转型已成为我国经济未来的发展趋势,从战略高度出发,尽快消除阻碍绿色信贷的制约因素,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转型发展就成为必然选择。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金融机构应将绿色信贷战略导向落在实处。一是树立绿色信贷理念。金融机构应深刻认识实施绿色信贷,既是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也是银行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信贷风险的内在要求。二是明确绿色信贷的政策要求和市场准入标准。金融机构应将环保标准与信贷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到客户调查、贷款营销、授信、项目评估、信贷审查、贷后管理等环节。建立包括项目评审、产品设计、风险管控、激励约束、信息披露在内的绿色信贷机制,严格绿色信贷的评价考核,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办法和指标,纳入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中,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的培养和建设,落实绿色信贷问责一票否决制。三是重视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以绿色信贷为抓手,调整信贷结构,把握市场脉搏,以诸如排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预期收益抵押、保理等创新信贷品种,做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项目新兴领域信贷市场的“加法”,逐步控制传统“两高”、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环境敏感行业贷款投放。四是对客户环保信息进行动态管理。金融机构要制定对污染企业的采信制度和征信评价标准,建立动态档案库,并与环保部门的评价标准相衔接,定期对有贷款余额的公司客户展开环保检查,按照所面临的环境风险对客户进行分类,并在业务操作系统中添加客户环保信息标识,对新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发放首笔贷款前先录入“客户绿色信贷分类”标识,同时将企业环保信息逐户录入,建立客户环保信息的识别、监控、反馈和处置机制,开辟绿色信贷从调查、审查、审批到发放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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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和实施绿色信贷鼓励和扶持政策。一是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通过发布绿色信贷相关指导性文件,建立绿色信贷目录和绿色信贷统计系统,引入项目环保分类和环境社会风险评估等措施,为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指明方向,帮助其尽快掌握绿色信贷的核心能力并建立实施有效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二是建议通过税收减免、税前计提拨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用担保以及将直接发放给企业的节能奖励转变为信贷贴息等鼓励政策,以市场化手段扶持和调动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的积极性。三是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绿色信贷细则,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监管指标体系,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的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管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改变目前绿色信贷各自为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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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绿色信贷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开展节能环保认证等工作,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企业节能环保信息,提高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率。二是尽快建立健全包括发改委、环保部门、人民银行在内的信息共享体系,以打通环保“信息瓶颈”,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信息通过环保部门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供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参考,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由于信息隔阂造成的错误授信。三是尽快健全绿色环保领域的跨地区资源共享系统及预警系统,明确环保信息收集、分析、核实、评价、反馈、向社会公示的机制,以及环保违规企业信息通报制度,健全银行同业间的“环保绿色门槛”,从源头上防范环保变化带来风险,从而推动全国范围内绿色信贷的有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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