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见成效,促进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通过清洁化生产技术升级改造等,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削减、节能降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同增效。当前,昆明市高位统筹,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实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统筹督促指导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此外,组织填报核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名单。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核实填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按照法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要求,组织梳理形成昆明市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并对清单企业存续情况、生产情况、联系人及方式、历年开展清洁生产情况进行核实,按照要求公布企业信息。
与此同时,做好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强力推进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审核工作,实施季度调度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加大现场指导帮扶力度,督促企业登录“强制性清洁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企业清洁生产相关信息,并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上报。
通过多项措施,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同增效。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26项、中高费方案3个,核算实现二氧化硫减排6.6t/a、颗粒物总量减排3.6t/a、氮氧化物减排81.87t/a、节约氨水384吨/年,经济效益320.78万元/年;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2个,核算实现15万t/a磷铵尾气净化综合治理项目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降低22.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削减49.2%,颗粒物排放量减少10.43t/a,磷酸二铵干燥尾气放空塔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降低0.8mg/m3,排放量减少1.43t/a,增加自发电量,减少新水消耗等,经济效益2883.145万元/年;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40项、中高费方案1个,核算实现减少燃料煤消耗10187.16t/a、煤泥产生量407.49t/a、合成氨装置脱硫系统喷淋新水消耗53710.8m3/a、工艺水用量1251840m3/a、电力消耗188239kW·h/a等,经济效益633.52万元/年;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34项、中高费方案2个,核算实现全部收集处理酸性水汽提装置脱臭尾气和液硫储罐无组织臭气、挥发性有机物,每年节约燃料气642.6万Nm3、0.4MPa蒸汽29521.6t、经济效益4164.22万元/年;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13个、中高费方案2个,硫酸装置尾气排放口硫酸雾排放浓度降低19mg/m3,2023年硫酸装置二氧化硫单位产品排放量比2022年降低0.37kg/t、单位产品排放量降低39%,经济效益13.39万元/年。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推进“十四五”期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节能降耗。同时,加强定期调度,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继续督促企业严格程序开展工作,扎实抓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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