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今天(12月27日)发布资源环境领域系列研究报告,其中《中国东部超大城市群生态环境研究报告》建议,加强超大城市群生态环境要素治理的针对性和创新性。大气治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
中国东部三个超大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以全国5.05%的国土面积,承载了25.05%的人口,贡献了近40%的生产总值,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
报告显示,2012年至2021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大幅下降,累计降幅分别达53.15%、54.26%和47.25%;2021年,PM2.5年均浓度在京津冀北部、长三角南部和粤港澳大湾区全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三个超大城市群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74.14%、87.65%和91.40%。
城市群地表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三个超大城市群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上升57.76%、62.12%和30.92%,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基本实现100%达标。
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三个超大城市群的
碳排放总量约占全国的31.43%(2019年),是我国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关键区域。报告建议,通过经济转型和结构改革,以超大城市群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推进城市群的“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
报告建议加强超大城市群生态环境要素治理的针对性和创新性。大气治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水环境治理鼓励有条件区域在城市地表径流面源污染防治、区域再生水循环生态安全利用等方面积极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强化源头减量以及末端低碳协同资源转化;新污染物治理需加强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建设有毒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政策标准体系。
充分考虑超大城市群个性特征,结合城市群的发展定位精准施策。京津冀要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充分利用南水北调等工程改善区域水生态和水环境;长三角应当强化跨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一体化统筹治理和生态补偿机制优化设计与实践;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建立三地大气等环境监测标准协同共享的工作机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共治共享。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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