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塑料制品的回收与循环再生或者能源化需解决三个问题
促进塑料制品的回收与循环再生或者能源化,在近期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如下四个现实问题。
一是在回收环节,虽然塑料制品可以再生,但是收集、运输、清洗环保成本太高,难以获得利润;一些塑料制品因为价值低,回收端难以或者不愿意回收。在政策支持方面,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将回收市政废弃物所需的成本向塑料生产者延伸,所收取的费用用于资助前端回收环节,提升专门回收塑料制品的积极性。在源头环节,可以参考全球消费品
论坛(CGF)与其联盟成员2022年发布的黄金设计原则,消除不必要的塑料包装,除去塑料包装中的不利因素,从而减少全社会塑料的使用与废弃总量。
二是塑料制品的循环利用与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未实现有效衔接。国内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普遍比较简单,未设立独立的塑料垃圾收集桶,塑料垃圾的专门收集往往需要投入专门的人力。需要垃圾分类体系在社区适当的地点集中增设塑料、纸张、金属、玻璃等类别的垃圾桶。可以鼓励社区居民投放塑料袋装生活垃圾,在餐厨垃圾处理基地、其他垃圾处理基地通过机械化方式集中统一回收塑料袋,既方便居民投放垃圾,也破解垃圾投放环节回收塑料袋的难题。
三是在回收环节,目前缺乏专门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体系,一旦可降解塑料中掺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不利于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降解;一旦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体系中掺杂可降解塑料,不利于不可降解塑料的再生利用。建议在塑料回收体系中设立可降解塑料与不可降解塑料的识别体系。
四是塑料制品回收和循环利用行业经济效益不高,集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技术和项目还存在循环但不经济、不低碳的问题,导致技术推广的综合成本效益优势不明显。建议国家在鼓励公平竞争的同时,更新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的标准和目录,针对再生产品、再生材料完善税收优惠和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原材料比例。
(常纪文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蒋南青系中华环保联合会绿色循环普惠专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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