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工程未开展枯水期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该工程报告书中水温预测章节预测参数与该工程实际情况不符,直接套用了其他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对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和编制主持人张咏遥进行通报批评,分别失信记分10分。同时,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拟撤销岭下水库工程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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