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在项目选址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的评价结论;擅自降低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项目评价等级设置不低于二级判定为三级B;水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核算疏浚作业水污染源强;船舶溢油事故源强核算错误。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罚款5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8万元。对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10分,编制主持人杜元源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淮滨分局分管环评工作的副局长进行约谈,对淮滨分局项目审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工作岗位;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参与环评文件评审的
专家进行约谈,并责令退缴
专家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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