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泗水县北城区新建道路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份报告表均未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未调查给出明确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也未针对保护目标开展影响预测与评价。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罚款4.2万元,对建设单位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50万元,对建设单位责任人杜中亚罚款5万元。同时,对编制单位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失信记分10分,编制主持人李福磊、主要编制人员贾亚红分别失信记分20分,将李福磊、贾亚红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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