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VOCs治理该从何处发力?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绿查2021-02-19 13:14

  长江经济带以21%的土地承载了全国30%的石化产业、40%的水泥产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跃居区域大气污染物首位。
  “三线一单”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着力解决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伴随着长江经济带各省(直辖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已形成。基于各省(直辖市)“三线一单”成果,以现状重点问题为导向,结合未来发展压力判断,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提出了长江经济带三大城市群VOCs重点管控区域及管控策略。
  VOCs工业源排放贡献突出,长三角地区工业源占比最高
  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VOCs排放量跃居区域大气污染物首位。其中,工业源、交通源VOCs排放贡献占区域排放总量的80%以上。长三角工业源占比最高,约占66%,为长江经济带VOCs排放强度最高、减排任务最重的区域。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大气污染高值区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城市群、中游城市群及成渝城市群。“不难发现,三大城市群同为污染高强度区,但污染原因差异明显。”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小敏介绍说,长三角城市群产业重化比重高、密集规模大;中游城市群重化规模大装备水平不高,污染排放强度大;成渝城市群产业相对低端,环保配套设施建设不足,污染治理水平相对较差。
  三大城市群区域的VOCs治理都面临较大压力
  长江经济带各省(直辖市)在“三线一单”的编制过程中,对于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未来,石化、化工等产业仍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产业之一,大型石化、化工、钢铁企业将进一步向苏北沿海、环杭州湾聚集发展,局部地区如宁波、舟山、上海、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地VOCs减排仍面临较大压力。以苏北沿海三市为例,在未来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恶化态势得到根本遏制的总体目标下,模拟预测结果表明,沿海地区PM2.5若想实现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VOCs污染物排放量需在2019年基础上再削减20%以上。
  而在新一轮中部崛起战略中,中游城市群处于工业化加速期。尽管中部地区石化基地规模不再扩张,但下游化工产业链将继续延伸。除了发展化工下游产业外,各省还纷纷选择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这些新兴产业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的VOCs污染物排放。
  有专家指出,当前中部地区VOCs污染防治工作刚刚起步,治理水平和推进力度远不及长三角地区,VOCs监管体系不健全,大气扩散条件和治理水平也不及长三角地区,若不注重产业管控和复合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减排,未来大气污染态势将不亚于长三角地区。基于 “三线一单”的编制成果,针对此区域的VOCs治理,需警惕由点到面加剧区域复合污染态势。
  在长江上游,装备制造、电子制造、油气化工仍将引领成渝城市群未来产业发展。组团式发展模式增加了大气污染集中治理的难度,加之西部地区污染物治理水平不高,空气质量改善的难度和付出的代价较平原城市大,VOCs排放已经成为影响四川、重庆两地复合型大气污染的关键因素。
  “若不大力提升VOCs治理水平,将面临污染形势不断加剧的风险,主要风险累积区域集中在四川盆地西北部的成德绵乐城市带和南部的重庆、宜宾、泸州、自贡、内江等地。”中国环境科学院高级工程师赵玉婷介绍说。
  基于“三线一单”成果提出VOCs重点管控行业与区域
  基于长江经济带各省(直辖市)“三线一单”成果,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深入分析VOCs的污染治理压力与趋势,提出了三大城市群VOCs重点行业与重点区域的管控要求。
  长三角城市群需实施沿江、沿海差异化的全域VOCs污染控制,重点关注宁波、舟山、上海、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城市。
  中游城市群需关注传统行业及新兴行业两者共同发展带来的VOCs排放压力,实施产业管控和复合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减排管控,实施高标准行业准入要求。重点关注湖北汉江平原荆州、荆门、襄阳、宜昌、武汉等城市,湖南长株潭城镇群,江西新宜萍城镇群等连片地区。
  成渝城市群需从行业准入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角度,源头加强工业VOCs污染治理,推动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重点关注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和重庆主城区及主城西部区域等。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