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何规划?

文章来源:国新办赵英民2020-10-21 14:49

法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领域,“十三五”期间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十三五”期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水、气、土、固等领域环境管理需求,积极地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步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落地,构建了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相适应的法规标准框架,取得了积极进展。有三个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法律制修订工作。过去五年是我们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制修订非常频繁的五年。先后完成了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6项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制修订工作。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当中。长江保护法,正在全国人大审议。
 
  二是持续健全相关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我们完成制修订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51项,包括4项环境质量标准、3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环境基础标准、305项环境监测标准、197项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其中配套大气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22项涉气标准。配套“水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07项涉水标准。配套“土十条”的实施,发布了49项涉土标准和40项固体废物标准。
 
  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国部署试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这项工作纳入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了《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写入了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初见成效,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74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健全环境标准和技术管理体系,加大环境保护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的实施力度,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新成效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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