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VOCs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

文章来源:环保科普365碳交易网2020-08-12 16:18

有组织排放,即大气污染物经过排气筒有规律的集中排放。以这种形式排放的废气几乎都是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排放浓度低,并向高空排放,扩散相对较容易。
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无密闭设备或密封措施不完善而泄露,废气不经过排气筒或烟囱,污染物向环境直接排出,或从露天作业场所、废物堆放场所等扩散出来。无组织排放是VOCs进入大气环境的重要途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日积月累,对环境的危害不容忽视,其排放源高度低,污染面积集中,呈地面弥漫状,持续时间长,危害大。
 
目前,有组织排放可以通过废气处理装置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而无组织排放由于污染物种类多、排放点广、难以量化和处理等特点,并且影响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因素和环境因素较多,使其排放量、排放规律等都不易确定,故对其进行监测、评价和控制都比较困难,是VOCs控制需要解决的难点之一。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