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制品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确定的重点治理行业,主要排放源为烧成窑炉和喷雾干燥塔(热风炉)。本指南在行业上的特点和创新如下:
一是首次明确物料衡算法计算二氧化硫源强时,应综合考虑燃料输入的硫和原辅料输入的硫。在指南编制过程中,开展验证性试验研究陶瓷制品行业硫的输移转化情况,对6家公司42个样品进行检测,形成22份检测报告。试验结果显示,使用清洁燃料时原辅料输入硫占比高,二氧化硫物料衡算公式中应考虑原辅料输入的硫。
二是进一步摸清了陶瓷制品制造设施运行与废气排放规律,并体现在核算要求中。指南附录给出了陶瓷制品制造各主要生产设施、工序废气污染物排放规律数据参考值,包括设施小时源强波动,正常生产、停产安排及年排放量等污染物产生规律,对合理确定源强、预测参数,便于源强核算结果应用于大气导则,指导具体建设项目合理设置预测情景,科学开展预测和判定环境影响可接受性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是明确陶瓷制品行业限产停产等特殊情况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等特殊情况下,陶瓷制品制造行业限停产情形不作为指南中所指的“非正常工况”。指南附录中明确,许可排放量核算时应考虑停产限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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