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与各省(区、市)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部署,在2018年已完成长江经济带11省份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整治的基础上,2019年应完成其他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共涉及156个地市527个县899个水源地3626个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8月27日,3626个问题中有3086个已完成整治,完成率为85.1%,超过序时进度要求。
从各省份情况看,
北京、福建、西藏、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率先完成水源地环境整治相关任务;新疆、河南、河北3省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山东、山西、广东、青海、广西、甘肃、吉林、陕西等8省份任务完成率75%以上,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从各地市情况看,超过1/3的地市(58个)已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同时,一些地市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对迟缓。辽宁、黑龙江、海南3省任务完成率分别为74%、75%和75%,进度相对滞后。特别是黑龙江鸡西市尚未完成任何一项整改任务;辽宁铁岭、海南屯昌、吉林辽源、甘肃陇南等4个市(州、直辖县)任务完成率不到一半。辽宁省锦州市锦凌水库农田退耕问题整治不彻底,山西省晋中市、吉林省吉林市等地部分水源地农业、生活面源污染整治效果需要进一步巩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按月调度并公开通报各地整治进展,督促落实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发挥包保协调等机制作用,帮助进展滞后地区查找问题,推动解决到位,并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切实保障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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