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储存汽油、卸油和加油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进一步控制加油站汽油油气排放VOCs污染,在总结原《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 208-2010)标准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管理的新要求以及国内外油气回收控制的新技术,我局组织开展了标准修订工作。
2019年6月13日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修订发布《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19)。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原标准。
该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了如下内容:(1)增加了呼吸阀的工作压力要求;(2)修改了油气处理装置技术要求;(3)修改了油气处理装置NMHC排放浓度限值;(4)增加了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值;(5)增加了企业自行检测和监督性检测要求;(6)修改了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要求;(7)修改了“附录A 密闭性检测方法”、“附录C 气液比检测方法”和“附录F 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检测方法”。该标准可为加油站油气VOCs进一步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将引导加油站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预报警和上传数据的准确性。
(法规处、机动车处、环科院 )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