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于落实地方部门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负责人提出,《三年行动计划》中各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规定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工,落实“一岗双责”。
《三年行动计划》还强化了考核问责有关内容。明确规定,要对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实施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取消生态文明荣誉称号等,并要求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和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