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通过试点,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用水总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8亿立方米。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自2016年7月1日试点正式启动以来,河北省已累计征收水资源税7.16亿元,较2015年同期水资源费增收1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为实现水资源费改税平稳过渡,河北省积极研究制定税改政策,省政府出台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明确了试点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水利、地税、财政、质监等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工业生活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水资源税征管应急预案》等十余个配套文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税改革政策体系,形成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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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系统与地税部门联合,对全省取用水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确认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漏项,移交一户、核查一户”,确保了费税转换无缝对接、平稳过渡。同时,河北强化了水资源监管。
河北水资源税确定了“五高五低”税额标准,即地下水高、地表水低,严重超采区高、一般超采区低,计划外用水高、计划内用水低,特种行业高、一般行业低,工商企业高、农业生活低。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随着试点的不断深入,各行各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一些高耗水企业加大了节水投入,采用新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主动将自备井关停,接入公共供水管网;有条件使用地表或其他水源的企业,积极将地下水源转为地表或其他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