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认为,贫困地区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在于构建内生机制,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首先,转变思想认识,培育绿色发展的内生意识。贫困地区绿色发展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脱离贫困为核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模式。推动贫困地区绿色发展要改变政府和社会的思想认识,正确认识到贫困地区绿色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自身优势和劣势,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发展路径。一方面要争取外部各种资源,创造更多的绿色发展机会。如通过创新融资机制,对土地、文化、生态资源等实施开发式合作,建立市场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落地。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 “绿水青山”资源优势,发展循环、先进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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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构建和创新绿色产业培育机制,增强绿色发展的支撑力。贫困地区往往在具有自身资源优势的领域有一定的基础,例如澜沧县在传统的茶产业、林业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些地区绿色产业体系的构建包括3个方面:一是发挥传统绿色产业的竞争优势,不断拓展传统绿色产业的产业空间,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实现产业价值链的攀升。二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全面推进传统重点污染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把好产业准入的环境门槛,依据绿色理念发展绿色循环工业。三是不断拓展新的绿色产业,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融资模式,不断挖掘贫困地区内生发展的绿色优势。
第三,构建和创新约束激励机制,形成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经济发展决策过程中强化环境保护的把关和引导作用,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以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绿水青山”。二是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肯定和鼓励边疆少数民族对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的重大贡献,继续完善边境民族地区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市域之间、县域之间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实行以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为依据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探索“飞地经济”模式,鼓励开发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以共建园区模式实施横向生态补偿。建议支持开展澜沧县生态补偿试点,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保护区群众脱贫的有效模式。三是建立绿色发展奖惩机制。特别是建立基于绿色发展目标导向的领导干部考核与任用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将绿色发展作为组织部门考核和任用领导干部的优先依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四,构建和创新生态扶贫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可持续。生态扶贫旨在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通过生态功能的提升为扶贫工作提供服务。贫困地区创新生态扶贫模式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一是坚持产业扶贫,促进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良性互动。一方面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种养、加工、商贸、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联合,壮大规模,追求规模经济效益。二是充分利用国家生态政策,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扶贫效益。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种政策,如退耕还林、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森林碳汇等,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在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拓展生态经济的高效扶贫效应。三是创新扶贫工作责任制,完善干部扶贫工作的考核机制。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确保帮扶到村到户。建立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组织县、乡干部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加大奖惩力度,对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给予项目资金安排上的倾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五,建立协同整合机制,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以澜沧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例,澜沧县的主要污染源不是工业源,而是农业源和生活源。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农药化肥除草剂大量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难以处理。澜沧县大部分是山区半山区,多数村与村之间、寨与寨之间相距较远,居住分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有限资金条件下,实施效果差。整治速度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整治工作显得杯水车薪。对此,建议整合农村连片整治资金,加大额度,有针对性地安排整治资金。给予澜沧县农村污水管网、垃圾池等农村“两污”建设项目支持。在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特色小镇、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推动特色小镇和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收转运设施建设,完成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彻底关闭所有简易垃圾堆放场,对停止使用的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绿化,防止二次污染。对农村环境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支持响应农村环境整治培训。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六,建立试点示范机制,探索绿色发展的可能模式。澜沧县在生态环境基础上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又面临着迫切的发展需求,是贫困地区探索绿色发展的典型样本。2014年《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发展规划》获批,澜沧县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在绿色经济发展制度、标准、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基础性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调研组认为,可以在此基础上,支持澜沧县开展贫困地区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创建,包括环境监测和培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公园、生态扶贫等绿色发展示范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建设,探索贫困地区绿色发展的典型经验,推进贫困地区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
第七,建立帮扶机制,提升绿色发展自主能力。为提高澜沧县各级领导干部对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的认识水平,需要开展绿色经济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建议支持澜沧县开展绿色发展宣传教育、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等项目。支持澜沧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绿色经济知识专题轮训,派遣人员赴澜沧县挂职,帮助其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理论认识。支持澜沧县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相关技术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绿色经济发展经验总结、媒体宣传等工作。
第八,建立评估机制,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一是强化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评估,摸清“绿水青山”家底。二是建立绿色发展评估体系。以绿色经济、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与生态效率、工作开展与评价为主要考评指标,对绿色经济水平进行综合评估。三是开展绿色产业布局评估。针对澜沧县主要产业制定绿色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