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环保责任 激励约束并重
滨州市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及企业的环保责任,完善生态补偿、快速响应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提升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
滨州市研究制定全市各级党政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构建起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责任体系。制定实施全市环保督察巡视制度,推动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倒逼责任落实,坚决把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最严问责制度落实到位。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在全市建立水环境质量流域上下游、空气质量市县(区)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公众举报与行政执法快速响应机制,积极探索环保负面清单制度,从源头上控得住、管得严。对鼓励类、支持类项目,建立告知—承诺—备案制度,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提升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方面,滨州市按照培训和比武相结合、讨论与创新相结合的思路,扎实开展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组织全市环境应急暨监察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提高实战水平,在山东省环境应急暨监测监察技术大比武中连续3届荣获一等奖。
围绕环境管理创新,滨州市深入开展“四个在哪里”(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大讨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提素质、转作风,抓落实、做表率,争一流、上水平,打造一支职业化环保队伍,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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