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文章来源:新华社2016-08-10 11:50

从住建部了解到,为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全国选择30个左右典型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针对城市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创新性探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城市均应在开展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出台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这四方面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争到2020年,试点城市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建设标准,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级别应为地厅级及以上,试点范围可申报本市所辖的区(县)。申报城市应具备气候特征明显、城市功能明确且有一定区域代表性等特点,并且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已有一定基础。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