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气候条件独特,生态环境良好,生物多样性聚集,担负着构筑我国重要生物多样性宝库及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使命。
“十二五”以来,西双版纳州着眼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着力弥补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治理城乡环境污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多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后劲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建设支出占全州公共财政支出7.7%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早在2008年,西双版纳州委六届六次全会确立了“生态立州”发展战略,提出了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州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西双版纳州经济欠发达,地方财政支撑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严重不足,资金投入压力大、实际困难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开展。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西双版纳州把强化保障体系建设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西双版纳生态立州战略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保障体系、编制实施各级生态建设规划、建立并严格执行生态创建督察制度的同时,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和生态创建激励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尽管政府财力十分有限,西双版纳州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保护优先,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012年,西双版纳州政府出台《关于加大生态创建资金投入保障基础性生态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率先连续3年从中央转移性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中,给予全州每个乡镇200万元,重点用于乡镇“两污”治理或巩固提升生态创建。州政府设立奖励机制,对命名的每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给予10万元奖励、每个国家级生态县(市)给予100万元奖励。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截至目前,西双版纳州、各县(市)政府共投入生态创建专项资金约1.1亿元,涉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累计25.87亿元,占全州公共财政支出的7.7%。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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