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为指导和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研究起草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两种模式),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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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提出,对于甲乙双方相互独立的项目,不存在界限问题。但如果乙方在甲方厂界范围内建设环保设施,则乙方建设的环保设施,与甲方建设的发电工程的界限,遵从当前常规项目建设中的环保设施的划分原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