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去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5万人次,排查企业3万家次,立案处罚3192件。福建省环境执法力量仅1000多人,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查办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却位居全国前列,并受到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多次表扬。福建如何破解环境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握指成拳,破解执法盲点
福建省环保监察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建环保执法人员1000多人,如果仅靠这些力量明显捉襟见肘,必须握指成拳,依靠公安等部门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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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家相关规定未细化明确环保、公安部门现场联合执法的具体要求,不少省份不同程度存在沟通不顺、配合不畅、部门协作机制欠实效的问题。为此,福建省环保厅以依法行政为导向,牵头组织编制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公安部门必须主动介入案件查办的六种情形和联勤联动中环保、公安部门的现场职责要求。《会议纪要》出台之后,各地执法成效显著提升,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在调查处理一些案情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过程中,属地检察机关重心前移、提前介入,检察干部赴执法现场指导调查取证。环保与司法的衔接联动进一步深化融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此外,《会议纪要》对“两高”司法解释中违法排放重金属类别进行补充,明确将危害人体健康的砷、镍、铊、锑列入打击范围;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名录》的危险废物由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调查取证结果,依目录直接认定,出具的书面意见作为司法证据适用,避免了因昂贵的鉴定费用和冗长的鉴定时间使一些环境犯罪行为得以逃避刑事打击。相关内容已被“两高”司法解释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采纳。针对排污企业暗管认定取证难的问题,《会议纪要》认为只要是以规避监管,逃避污染防治义务为目的,无论是铺设地下管道,还是利用明沟直排,均认定为暗管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