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环保、公安执法人员经过多次现场勘察取证和技术核定,终于摸清了这家作坊违法排污的来龙去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原来自2014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海在城阳区北万村开设了这家除锈酸洗厂,雇佣俞某洪等多名员工,从事金属酸洗除锈。高某海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而是将除锈后的含酸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车间外的下水道。经环保部门检测,这家除锈厂排放的酸水pH值小于2,属于危险废物,总排放量超过15吨。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检察机关调查了解,批捕企业主和实际经营管理者
2015年6月25日,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涉案企业负责人高某海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办案人发现除锈厂的实际负责经营管理者为俞某洪,他在明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酸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带领工人违法操作,涉嫌污染环境罪。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追捕俞某洪,公安机关于7月6日提请逮捕俞某洪,检察机关7月9日对其批准逮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2015年12月23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城阳环保分局移送的高某海涉嫌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高某海因犯污染环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俞某洪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环保、公安、检察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在采访中,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分局执法人员表示,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环保、公安、检察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配合的成功范例。在案件的侦察、取证、勘验、询问、定性、移交、终结等各个环节,环保、公安通力协作,互相支持。通过此案的侦办,环保、公安、检察三部门逐步建立了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了城阳区的环境污染犯罪对接渠道,为全面实现联动执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当地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 2015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青岛市检察院与青岛市环保局重点加强了在环保领域内的协作配合,双方会签了《关于加强环保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城阳区检察院成功监督高某海涉嫌污染环境案,主要依托于信息共享机制的良性运转。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环保部门第一时间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机关及时对案件进行跟踪指导,引导收集定罪的关键证据。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审查把关,依法提出纠正漏捕建议,保证了准确及时打击犯罪。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