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滞后 按日计罚超标排污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6-01-20 13:46

湖北省荆州市环保局近日对荆州开发区一家超标排污企业按日连续处罚,原本处罚数额为8万元,计罚日数为7日,累计处罚金额56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荆州首开按日计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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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家企业因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滞后,致大气中污染物超标排放。近期,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复查发现,这家公司仍在超标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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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再次对这家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处罚数额为8万元,计罚日数为7日,累计处罚金额为56万元,这家公司对处罚无异议。目前,这家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已进入调试阶段。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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