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日前出台《菏泽市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市民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凡实名举报并经调查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每件奖励举报人200元~2000元。
《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企业擅自拆除、停运、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但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的;企业擅自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致使周围居民区受到影响的;市区内建筑和拆迁工地、渣土运输、煤场、灰场、餐饮单位、露天烧烤等不采取防护措施,导致扬尘污染、油烟污染,造成较大影响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办法》要求,举报人需提供企业、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及违法事实等信息,要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2345,或编辑短信发送至指定手机号,或关注市长热线微信公众账号“菏泽12345”,进行举报。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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