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N致巴黎气候大会立场书

文章来源:CCAN2015-12-02 14:47

中国民间气候变化行动网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会议(COP21/CMP11)立场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会议(即联合国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即将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11日在法国首都巴黎举行, 包括各国首脑、政府代表、专家学者、商业领袖、非政府组织和青年群体等近4万人将参与到本次大会中。本次大会将进一步凝聚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共识、促进行动力的提升,在减缓、适应、资金、技术、透明度等关键议题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协议,使全球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以下。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形势已经异常严峻,根据世界气象组织最新发布的数据,在地球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和增长率创历史新高,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影响已经超越了以往任何时期, 需要更加警惕由此带来的气候危机。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评估报告已经明确了人类活动对于全球气候系统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气候灾难已经开始并将持续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和生态环境,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严峻的挑战,要想实现全球气候温升不超过 2℃的目标,必须努力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使其浓度维持在确保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平上。“应对气候变化”迫切需要不断提高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和行动力,以确保能够实现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和谐统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据此,作为在中国从事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非政府组织(NGO),我们大力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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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国领导人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大会,展现出足够的政治意愿,亲自出席或尽可能派出国家层面的高级别代表出席,积极努力为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议做出贡献,确保本世纪末气温上升的幅度限制在2摄氏度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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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国要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到立法进程中,确保其目标具有法律约束力,已经接受《京 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国家要尽快完成国内相关立法机构的批准程序,以确保其履约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3、各国政府都应该在巴黎气候大会之前,提交自己的“国家自主贡献”,对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能效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等方面提出量化的指标,并且明确实现这些目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长期目标(如到 2050 年)与 中短期目标(如到 2020 或 2030 年)。发达国家要提出绝对量化 的深度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根据自身国情也要提出前瞻性的目标,尽可能提出绝对量化减排目标或较大幅度的强度目标,发展经济与消除贫困的努力要与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低碳经济有机融合,通过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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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鉴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成本较大,发达国家要切实兑现已有的资金承诺,尽快实现对绿色气候基金(GCF)的注资,从而确保其能够尽快运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承诺要能 够体现出额外于原有的官方发展援助(ODA),对于资金的筹措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发达国家兑现资金承诺是体现历史责任,应以公共资金为主,但为了扩大资金规模和渠道可以考虑私营部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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