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环保局日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推动 “水十条”、“大气十条”的落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有序和公平竞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黑烟污染企业以及未经环保审批验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直排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小型排污企业,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以及通过暗管、渗井等偷排污染物适合行政拘留的违法排污行为。
据了解,专项行动由监察大队牵头,各执法组结合环保大检查等信息,对辖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照省公、检、法和环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精神,规范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监测等工作。
专项行动开展1个多月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和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指导下,南安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当地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对位于省新镇油园村的王和协塑料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依法查封、查扣位于水头镇五里桥工业区的陈晓榕钢加工点、黄西湖钢材表面处理加工点生产厂房和部分生产设备;对官桥镇泗溪村一非法电镀加工点进行摧毁性打击,收缴部分原辅材料,对厂区生产废水进行现场采取水样,并对电镀加工点生产电源和厂区大门贴上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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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南安市环保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跟踪监督违法排污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对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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