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为全面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率,强化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托现行的环境监察分片管理模式,在全县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
据了解,费县对全县12个乡镇108家重点企业实行责任包干,推进重点企业网格化监管,建立县级监管、镇级巡查责任人员体系,形成领导包片、职工包点的常态化监管体系。54名业务骨干人员分工包点,全面落实监管和督导责任,摸清重点企业环评、验收、变更等手续办理情况,剖析产品工艺、达标排放等情况,不断提升执法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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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费县严格监管责任,包厂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现场检查时要填写《污染源现场监管执法记录表》,并建立纸质档案备查。从项目手续、治理措施等9个方面开展现场检查,全面查清、查细、查实相关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在线监测、危险废物管理、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要求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