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罚款5万元,连续计罚20日,累计罚款100万元。”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环保局开出首张按日计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以下简称“连云港碱厂”),累计处罚达百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015年7月8日,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发现,连云港碱厂排放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市环保局于7月20日对其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8月3日,执法人员对其改正情况进行复查,监测发现其排放氮氧化物浓度仍然超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之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认定为拒不改正。
由此,连云港市环保局依法对连云港碱厂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罚款5万元,计罚从7月15日~8月3日,共计20日,累计罚款100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按日计罚较以往处罚数额明显增多,可以有效威慑环境违法企业,消除企业侥幸心理,倒逼企业彻底整改。目前,连云港碱厂正在加快建设锅炉烟气脱硝工程项目,积极开展烟气治理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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