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质量什么时候才能根本改善?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吴舜泽2015-10-27 13:51

长三角等区域有望在2025年左右基本达标。2014年全国161个开展监测的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2 ug/m3,长三角与之相当。再经5年治理,长三角区域以及我国大部分区域有望实现基本达标。此时,在“十三五”主攻日均值达标和遏制重度污染天气的基础上,全国空气质量年均值稳步下降,臭氧超标问题将得到基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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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京津冀为代表的高煤、倚重、质量极差地区的达标进程还要延长至2030年。当前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约69 %,颗粒物排放强度是美国的6.7倍、欧盟的3.7倍,PM2.5年均浓度是国家标准的2.7倍。因此,京津冀大气治理难上加难,力度还需更大。2009年91个国家数据显示,达到欧盟PM10年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标准时人均GDP在1万美元~1.5万美元,2030年左右我国空气质量面临大转折的条件基本具备。假如从2015年起“猛火快攻”,治理力度大于“大气十条”,达到每5年浓度下降比例至少保持在30%以上,总体相比2014年下降2/3,则有可能在2030年达标。即使如此,也远高于发达国家同期历史水平的浓度(18μg/m3~25μg/m3之间)。我们初步预判,2030年京津冀环境质量有望达到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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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小并重、好差两头,确保203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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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江大河持续改善,力争在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经过“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4个五年规划实施,大江大河水质恶化趋势在上世纪末得到遏制,淮河、辽河、松花江、太湖等污染状况都有质的变化,全国大江大河水体总体改善到轻度污染。但主要江河按功能达标为60%左右,海河流域等污染仍然十分严重且短期改善存在径流量缺乏等制约。以BOD指标判别,我国劣Ⅴ类河流比例高于发达国家当年9个百分点。到2020年,在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同时,力争大幅度遏制乃至消灭劣Ⅴ类水体(京津冀区域有望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的时间阶段可能在2030年),是多年重点流域治理的毕其功于一役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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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是当前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难点,2030年若能总体消除将实现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据估算,黑臭水体占全国地级城市水体四成左右。“水十条”明确提出“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控制目标。同时提出2030年以前基本消除黑臭问题,这是十分艰巨但同时群众感受强烈的民心工程。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北京等地均已提出2015年或2017年消除黑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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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力争实现水环境质量达标,2030年~2050年主攻水生态系统健康。我国大规模治污从“九五”淮河治污开始,历经多年持续治污,未来再经过10年左右的统筹部署、积极应对、有所作为,应能取得明显成效。中央有关文件提出,到2030年,全国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基本实现达标。这一目标包含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1027条河流,约占全国1000 km2以上河流总数的2/3。 同时,“水十条”也提出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的目标。假如以上目标实现,则到203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能够实现总体改善。从阶段攻坚重点分析,在2020年着力解决传统污染问题、2030年着力解决环境质量改善后,2030年到2050年期间,在巩固、坚持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着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系统的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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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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