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政府日前印发《恩施州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今后州、县两级环保部门设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中心,专人受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获300元~5万元不等的奖励。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办法》明确,举报内容主要包括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体行为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堆放、贮存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在江河、湖泊、水库违法围栏围网养殖的;在江河、湖泊、水库投肥(粪)养殖污染水体的;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等9种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办法》提出,有单位或个人发现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时,可向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对于跨行政区域的,举报人可以向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环保部门或州环保部门举报。拨打12369、来信、网络举报、来访等4种形式均可采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的价值、实据,环保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提供重大价值实据及线索的,奖励举报人5万元;提供较大价值实据及线索的,奖励1万元;提供一般价值实据及线索的,奖励300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