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日前公布,济南市以554万元的金额位列全省第一名。延续了去年四季度的趋势,今年第一季度济南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继续保持了两位数的改善幅度,其中PM2.5同比改善22.5%;PM10同比改善16.7%;SO2同比改善30.1%;NO2同比改善15.2%。山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阶段限值和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成为取得这些成绩的强有力保障。
据悉,济南市环保局将2014年定位为“改造年”,督促排污单位对照第二阶段标准限值要求,实施大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抢抓非采暖期供暖锅炉停运的有利时机,开展燃煤供暖锅炉高效除尘改造,完成率达到94%,与原有的除尘方式相比,对颗粒物特别是PM2.5的去除效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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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济南市环保系统采取统一行动,组织开展了燃煤锅炉、工业炉窑专项检查、监测行动,对连续超标单位实施按日计罚、限制生产,有效震慑了违法排污行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同时,随着“十大行动”持续推进,扬尘管控措施进一步加严,黄标车淘汰取得新的进展,今年第一季度济南市又淘汰黄标车3238辆,黄标车淘汰奖励资金也位列山东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