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不停止排污 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2015-03-11 10:16

3月10日,据媒体从宁乡县环保局获悉,因拒不停止排污,宁乡县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于9日晚拘留了道林镇人和矽砂矿金狮二矿负责人李某,对其实施10天行政拘留。这是宁乡首例因环境违法实施的行政拘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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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宁乡县环保局向56家企业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1月19日宁乡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生产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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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和矽砂矿金狮二矿在两个月内没进行任何整改,负责人李某于3月1日指使工人撕毁电力封条,开闸生产,废水直排至旁边池塘。3月6日,环境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并于当天将案件移送宁乡县公安局。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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