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环境资源价格和收费体系,落实综合利用电厂、脱硫脱硝电价鼓励政策,加大峰谷分时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水价和气价等实施力度,完善供热计量、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创新市场激励机制,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依法开展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活动,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有效拉动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优先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推广特许经营权、未来受益权、收费权、排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工具,鼓励和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大型企业集团、银行、民间资本和外资等进入节能环保产业。优先保障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用地,对属于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所在地相对应土地等别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搭建和优化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发布《青岛市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适时更新。积极构建节能环保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改进和简化审批手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零障碍、低成本、全过程、高效率服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六、加强定向招商。创新“专业化招商、职能化服务、园区化发展”的推进机制,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产业和产品。制定产业园区招商目录,发挥区位优势,瞄准国内外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强化集群式、链条式、组团式招商,着力引进关联度大的龙头型、带动力强的基地型、产业链长的综合型项目。提高产业园区的专业化协作程度,统筹考虑相同和关联度较高的项目和企业,形成产业集聚优势,拉长产业链条,实现优势资源的集约利用。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七、加大财税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服务业领域的税收奖励等优惠政策,组织节能家电、风机、水泵、空压机、电机等生产企业申列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专项资金,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青岛市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节能环保服务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对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等能力建设项目和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项目,可按照青岛市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规定优先考虑。推行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建立政府补贴和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绿色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带动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实行出口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出口。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八、完善法制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地方标准,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程序,强化能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节能环保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处力度。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强对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强化标准落实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定期开展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和调查,全面及时掌握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模、水平和结构等基本情况。建立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直报系统,探索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九、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市情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把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加强日常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十、强化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要强化责任考核,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政策协调和调度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