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过年检拿不了绿标?环保局终审被判违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据媒体报道:车辆排气检测明明合格,但是环保部门却要求车辆要通过年审才可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佛山南海车主李女士认为这是环保部门增设的条件,是违法的,于是将环保部门告上法庭。记者5日获悉,佛山中院近日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确认环保部门行为违法。
遭遇:排气合格申领绿标遭拒
李女士早就是有车一族,2010年6月她为跟随自己多年的座驾申请技术鉴定,成功将其转为绿标车辆。她查询相关法律获知,通过此次技术鉴定后,以后再领取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绿标”)就不需再进行技术鉴别,只需凭机动车的排气检测合格报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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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首次为爱车申领的绿标于2010年12月31日后失效,此后几年她再没有去申领,直到2014年5月23日,她才将车子交给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进行汽车排气检测。在申领“绿标”时,她被南海环保局告知,其车辆必须通过年审并取得交警的年检记录后才可领取绿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若拿不到绿标将会影响其车辆上路,甚至被禁行,李女士于是又多次要求申请绿标,但一再被南海环保局拒绝。
一气之下,李女士向南海法院起诉南海环保局,请求法院判决南海环保局立即为其车辆发放绿标。她认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环保分类标志的换领条件为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并没有要求必须取得交警部门的年检确认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代理该案的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欧志强指出,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其实已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环保部门一直要求车辆通过年检才可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完全与《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换发条件不符合,属于法外增设发放环保分类标志的条件,其实是典型的“懒政思维”,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的判断行为推卸给交警部门。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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