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正式实施。据媒体了解到,成都环保局于今日正式发布《公开信》,为企业敲响“警钟”。《公开信》中明确提到要求成都各企(事)业单位法人、厂长(经理)朋友高度重视新环保法,认真学习研究新环保法,严格遵守新环保法,自觉开展污染防治,坚决抵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一部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强化责任、严格监管、加大处罚将是重点所在。该负责人表示,一是增设按日计罚。新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二是增设治安处罚。新法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三是增设连带责任。新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新法明确政府、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该法律有力贯彻落实了生态文明建设核心思想,体现了党和政府保护环境的坚定决心,顺应了广大群众向往优美环境的美好愿景,同时还完善了环境保护的理念、原则和基本制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和惩防措施,体现中国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该负责人表示,2015年,环保局将与相关部门和广大遵纪守法的企(事)业一起,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经商创业环境、优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夯实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完)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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