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环境监管工作,四川、浙江、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和重庆等地已开始探索建立乡镇环保机构,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湖南省溆浦县在全县设立多支环境监察中队,各中队分别配置6人~9人。各乡镇配备一名农村环境监察员,工业重镇配备两名环境监察员。通过环境监察中队、农村环境监察员的设置,实现了农村环境管理的延伸,通过分散管理、集中执法,加大了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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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已在乡镇一级建立环保派出机构170个,覆盖50多个县(市、区),初步形成了一支乡镇环境监管队伍。其乡镇环保机构设置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县(市、区)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在县(市、区)环保局辖区的中心地域或经济较发达、人口较集中、环境监管任务较重的重点乡镇,分片设立环保派出机构,由县(市、区)环保局垂直管理。另一类是在乡镇政府内部设置环保办公室或环境监察中队,并设乡镇环保专管员职位,专职从事乡镇环保工作。目前,浙江省以第一类派出机构模式为多。
四川省宜宾县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把环境监管机制延伸到乡镇,建立了乡镇环保所。县劳动人事部门将部分公益性岗位设为镇村环境监察协管员,由财政出资聘请专兼职环保员,负责村庄连片整治的后期运行,建立起县、乡(镇)、村3级环保工作网络。广元市苍溪县、昭化区探索在部分乡镇成立环保所或片区环境监察中队,把环境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一级,拉长了环保工作链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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