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全国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项目在光谷签约。湖北宜化集团以自有的213万吨碳排放配额为质押,获得兴业银行武汉分行4000万元贷款。在国外,基于“碳配额”的金融衍生品已经比较成熟,基金、债券、期货各类产品均有,而我国碳金融业务创新不足,国内此前只有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曾经发行过“碳债券”,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的出现无疑是我国碳金融业务创新的新突破。
目前,我国银行业还没有深入到碳金融业务的核心部分,虽然有所行动,但缺乏对碳金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了解,对碳金融业务运作模式、风险管理、操作方法、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认知还处于较低层次的水平。造成这种局面有多种原因,一方面碳金融业务的风险较大,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经验却相对不足,国家政策制度对商业银行碳金融创新的支持还不够,降低了商业银行对碳金融业务开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碳金融业务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产品仍然相对单一,主要业务集中在碳交易相关的结构化理财产品,较少涉足项目咨询、二级市场交易及相关衍生金融产品开发等其他领域。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碳配额是政府行政分配获得,具有财产权的性质,这是碳资产可以质押性的基础。根据我国《担保法》,质人依法享有的动产或权利可以作为质押进行担保,这是碳资产可以质押贷款的法律依据。
碳资产抵押贷款是碳配额交易的一种补充,促进了温室气体的减排。一般来说,企业只有在项目建设完成且减排量实质产生很长一段时间后,到了履约期才能获得售碳收入,而此时企业已度过了急需资金投入的阶段。但如果企业利用自身的碳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就可以将碳资产提前变现,从而将资金用在最需要支持的减排环节,提高供应链企业各自低碳化程度,降低碳排放,这一点和碳配额置换有相同的效果。
碳资产抵押贷款最大的难题在于如何评估未来碳资产的价值,这就需要银行开发碳资产评估工具,量化系统风险,灵活设置贷款额度和期限等要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