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境标志是指由政府部门或民间团体依据一定环境标准向有关申请者颁发其产品或服务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根据有关的环境标准和规定,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依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生态系统无危害或危害极小。环境标志的认证标准包括资源配置、生产工艺、处理技术和产品循环再利用及废弃物处理等各个方面,其实质是对产品的全过程环境行为进行控制管理。自从1978年德国率先实行“蓝色天使”计划以来,绿色环境标志已在全球得到广泛推广,如美国的UL和“绿十字”标志、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瑞典的“良好环境选择制度”、奥地利的“生态标准”、欧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ECP标志、新西兰的“环境选择制度”、新加坡的“绿色标志制度”等等,目前已有30多个发达国家和20多个发展中国家(地区)实行了环境标志制度。为了规范各国的环境标志计划,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将环境标志标准纳入IS014000系列标准中,目前正在研究如何制定国际统一的绿色标志制度,其目的在于拟订一系列国际上一致同意的指导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颁发绿色环境标志的根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选择使用那些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的产品,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对环境友好的产品。这种标志的特点主要有:
1、证明性:环境标志工作一般由政府授权给环保机构,它能证明产品符合环保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权威性:绿色环境标志由商会、实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并对使用该证明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和负保证责任;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3、专证性:标志只对贴标产品具有证明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4、时限性:环境标准随科技水平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而不断变化,标志每3=5年需重新认定;
5、比例限定性:有标志的产品在市场中的比例不能太高。绿色环境标志的确立和实施,超越了以往的末端治理模式,强调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无害化或低害化,备受公众欢迎。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在环境意识较高的发达国家,50%以上的消费者会自觉选择绿色产品。因而,取得了绿色环境标志,也就取得了通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但是,由于各国技术水平存在差异,环境标志所依据的环境标准不一致,评价方法也不相同,而且由于所选择的产品类别有所偏向,这势必会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市场形成一道“绿色壁垒”。这一壁垒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发达国家取得环境认证所依据的环境标准过高,即使在进121国本国也只有少数企业能达到要求;或者设立歧视性很强的双重标准,令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只能望“志”兴叹。第二,发达国家与环境标志配套的标准水平是动态的,其趋势是不断上升的,从而使同一产品类别中的大部分产品都难以达到要求。如德国和加拿大制定环境产品标准时,其达标产品比例,分别控制在5%和10-15%以下,发展中国家很难进入这一比例之中。第三,发达国家在认证过程中施行过高、过严的生命周期评价(LCA),或对工厂、产品的检测提出过于频繁、苛刻的要求,从而增加发展中国家不必要的经济、技术负担。第四,发达国家认证费用过高,或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增加手续,甚至故意刁难,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