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汽车实施第六阶段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0日起,黄色环保标志汽车禁止通行区域扩大为:
1.长江以南绕城高速(G2501)以内合围区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长江、七乡河、仙林大道(含本道路)和绕城高速(G2501)以内合围区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禁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二、无环保标志的汽车不得上路行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三、本通告所指黄色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无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未取得环保标志或环保标志已过期的汽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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