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拟从2014年4月份起执行机动车排放新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3-25 16:19

近日,记者在肇庆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拟从2014年4月份起执行国家第四阶段(下称“国四”)机动车排放标准及国家第五阶段(下称“国五”)气体燃料点燃式机动车排放标准。小汽车的排放标准保持“国四”标准,但柴油车要达到“国四”标准,使用气体燃料车辆即加气的车辆新方案实施后要达到“国五 ”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本次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是根据《广东省“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粤环【2012】92号)等有关要求。要求表明执行标准实施后本市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包括使用汽油和柴油类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使用燃气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不符合以上标准要求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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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市目前的小汽车的排放标准为“国四”,柴油车为“国三”。新方案实施后,小汽车的排放标准保持“国四”标准,但柴油车要达到“国四”标准;对于那些使用气体燃料车辆即加气的车辆新方案实施后要达到“国五 ”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另外,外市转入我市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我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凡不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和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不能转入我市。根据肇庆交警部门透露的消息表示,新方案实施后的小汽车的排放标准保持“国四”标准,柴油车要达到“国四”标准和使用气体燃料车辆要达到“国五 ”标准等要求主要是针对从外市转入我市的机动车辆,加单纯汽油的小汽车和加单纯柴油的车辆在方案实施后排放标准要达到国四后才能从外市转入我市,但并不限制本市的车辆在本市内过户。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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