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调整环保方针治理新老污染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3-08-10 13:16

30年前,我国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等环保工作方针。目前,中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与30年前相比,已发生重大变化。以前的方针应该尽快做调整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中国的环境污染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是较长时期污染形成的。要想根本解决,必须标本兼治、群策群力、综合治理,才能奏效。我认为当前中国的环境问题要从发展方针、环保工作方针、环保法治、环保体制、政府职能、企业转型、公众参与七个方面着力,通过10年以上的奋斗才能有效解决。这里主要谈谈环保工作方针调整的问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30年前,我国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等环保工作方针。目前,中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与30年前相比,已发生环境严重污染、生态严重受损、资源难以承受、社会难以容忍等重大变化。如果再继续执行以前的方针,就不切合实际了,应该尽快做调整。建议根据中国现实情况,调整为“立足于治,着眼于防;依法监管,达标排放;偷排漏排,重处重罚;不达目标,责任追究”。这个调整后的方针强调了以下四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一,由过去的预防为主调整为立足于治,着眼于防。立足于治就是治理新老污染物,着眼于防就是防范偷排漏排和不达标准排放、不治而排放。防是被动的,防不胜防,偷排漏排比比皆是。治,才是积极主动,只有立足于治、综合治防,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现实污染,并且分步骤地治理遗留下来的污染。预防为主是无法消除污染历史欠账的。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二,污染治理必须达标排放。现在的企业80%以上没有执行或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没有在达标排放上做文章、下功夫。中国应建立符合经济发展水平的环保标准体系,有的要与国际接轨,有的要分阶段分步骤接轨,不断提升环境标准。要按各地区不同环境要素建立相适应的环境标准,即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并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各类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不断推动企业环保升级,达标排放。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三,必须重视和解决偷排漏排问题。当前,一些企业公开排放污染,有恃无恐,胆大包天;还有一些企业白天不排污夜间排污,检查时不排污不检查时排污。有许多污水处理厂白天处理污水,晚上排放污水,晴天处理污水,雨天排放污水,有的在处理过程中偷工减料,不达标准公开排放。防止偷排漏排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问题,必须严防死守,一点也马虎不得,一旦发现应重处重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四,健全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在“乌纱帽”上加上环境目标责任“紧箍咒”,就能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对环保负责任,管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级环保机关要会同监察机关对下级政府年终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实行考核,严格奖罚。对于没有完成环保目标、造成污染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行政纪律处罚,给予行政通报、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免职等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作者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