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批准了一项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该规则名为“投资者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加强和标准化”。
最新规则重点要求美国公司披露其使用
碳信用的详细信息,包括
碳信用助其减排目标的相关成本,并且还需要描述气候变化如何影响他们的运营、财务状况和战略。 此外,公司必须解释风险以及他们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例如对收入和支出的影响。
SEC最初的提案最初要求公司披露其范围1、范围2 和范围3的排放量。由于计算间接排放量带来的挑战,范围3排放量成为了重大争议的主题,间接排放量给公司带来了最高的合规成本,引起争议的范围3最终被排除在最终规则之外。 (范围1是指公司直接排放的排放量,范围2是指公司购买的燃料和能源产生的排放量。而范围3涉及客户和供应商产生的排放。 )
过去两年,SEC一直在审议制定企业气候披露的标准化要求。目标是建立董事会透明度的最低标准。 新规发布后,则特别侧重于披露与碳信用和 REC相关的支出:
“如果用作注册人实现其披露的气候相关目标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则与碳信用和可再生能源信用额或证书(REC)相关的资本化成本、支出和损失,在一份说明中披露财务报表……”
预计披露透明度的提高将直接影响未来碳信用的购买逻辑。在公众和舆论监督下,便宜的低质量碳信用将无处遁型,而高质量碳信用将被大众更多认可。另外,还有3个关键条款非常关键:
“加速申报者”是指公开交易股票价值达到或超过7500万美元的公司,必须披露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量。
恶劣天气事件和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成本必须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公司有义务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对其战略、商业模式和前景的实际和潜在的重大影响。
据估算,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900家非美国本土上市企业中,约 60%也可能受到新规则的约束。
随着加州去年推出
碳排放披露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进一步强调了企业报告中与气候相关的透明度日益重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标志着全球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监管格局正在逐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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