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自愿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截至2022年11月底,我省10个市地的12家企业,主动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共计披露二氧化
碳排放量2150万吨。
黑龙江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情况汇总表
在这12家企业中,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是连续3年主动参与自愿披露的企业。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也连续开展了2年披露工作。除了以上的“老朋友”,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佳木斯东兴煤化工有限公司、鸡西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鹤岗鑫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勃利亿达甲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关鸟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也通过各种渠道披露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
自2020年起,省生态环境厅已组织开展了3年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自愿披露工作,整体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除上述自愿参与披露的企业外,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印发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省内发电企业还将按照国家要求统一进行温室气体信息披露。
企业向社会公开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是企业履行
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有助于贯彻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要求。企业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控排措施等信息,既可强化自身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也可增强公众对企业低碳行动的了解,促进全社会低碳发展。定期披露碳排放信息有助于督促、倒逼企业在未来实现更高水平的目标与行动。随着全国
碳市场覆盖行业企业范围的扩大以及我国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的形成,未来将有更多的企业依法按时、如实披露碳排放信息,全国
碳市场信息更加透明,运行更加顺畅。
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信息披露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消除数据问题及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未来将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的
平台,鼓励更多的单位参与到
碳披露工作中来,帮助企业提升自身品牌价值,体现社会责任感,更好地发挥其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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