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依托碳市场开展气候信息披露的挑战和建议
# 中国石化绿色低碳处副处长王之茵指出,中石化也会在未来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来加强数据质量的管理,包括数据留痕管理数据、传递等等;在持续关注国际和国内相关政策的同时,开展气候风险对财务报表方面影响的分析,并探索如何将非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化。
此外,针对气候信息披露的挑战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下一步需要构建细化到分行业、分板块、分产品,做到与同行业、同类产品实现对标,挖掘减排潜力,再进一步倒逼气候信息披露能力的提升;第二,数据安全保障,气候数据披露涉及到产业安全性、商业机密等,需要对披露方式和平台进行研究;第三,数据的国际互认问题,在未来国际气候谈判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披露数据如何获得国外认可,将是一项挑战。未来中国企业需要提升这一方面的能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激励,包括提供更多国际对话交流的平台。
# 宝武集团碳中和办公室碳减排高级专员李爱菊认为,气候信息披露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推进的过程,需要分步实施:
第一,建议明确信息披露主体、统计口径、标准,明确量化数据类型,以及明晰不同企业的披露方式(例如上市公司如何披露,以及参加碳市场的企业如何披露)。第二,建议制定实施细则。通过碳市场披露的数据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具有透明性和真实性,但需要考虑其他形式披露的数据的价值如何体现。第三,要确保数据质量,建议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和管理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数据披露质量和水平。第四,要注意数据安全性。部分气候相关数据涉及具有高敏感性,企业在进行产品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应该掌握主动权。
# 申能碳科技首席研究员战雯静指出,碳市场碳排放信息披露是基础和起点,未来也需要部分自愿披露作为补充,向市场传递企业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贡献。这些都需要更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从具体的建议来说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第一,从碳市场的信息报送,到企业层级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最后到企业气候信息披露,三者之间需要做好衔接,做到稳中求进。第二,碳市场披露的信息和实际碳排放量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向公众解释说明这一情况。第三,从碳排放信息披露到企业信息披露要加强规则的适用性。例如,适用于普通企业的信息披露口径和方式,可能用于能源企业会出现一些缺陷。例如供给侧的排放受需求侧的影响和制约,如何去反映能源企业自身的低碳转型过程,在披露的过程当中去体现自身的电源结构优化,包括在氢能储能产业方面的布局和发展都是需要考虑和面对的问题。第四,需要明确信息披露规则要求。针对未纳入碳市场的主体的披露要求、规则、格式需要进一步细化。第五,目前碳市场的信息披露更多针对于最低一级的企业法人主体,而对控排企业而言,大部分以企业集团为主,更高的管理层面缺乏数据的归集和披露的方法。后续需要有更多适合中国国情、行业特点和企业管理情况的披露指引,包括相应的能力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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