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报告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0〕492号)

文章来源:气候与合作处碳交易网2020-07-16 19:45

近日,为深化省委省政府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五大行动”部署,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报告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0〕492号),首次开展四川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报告和信息披露的试点工作。
首批试点公共机构6家,包括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绵阳中学、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科技馆、四川省图书馆、成都博物馆。具体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碳排放报告和试点公共机构披露碳排放信息。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是节能减排的倡议者、领导者、管理者,更应该成为先行者。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但目前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还任重道远,应对气候变化等节能减排方式宣传还没有完全融入公众,传播广度还不够,这就更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作用,提升气候变化和节能低碳意识,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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