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出规定。
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2009年5月,在探讨中国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一周年来的得失时,民间环保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办法》实施后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上几乎无所作为。”
“胡萝卜”对企业是否有足够的吸引力,尚需观察。
李如松认为,虽然参与
CDP的中国企业不多,但是并不能就此得出中国企业
碳披露的积极性不高的结论。一来,
CDP的工作在许多发达国家从2003年就开始了,进入中国晚了五年,时间尚短;二来,CDP在中国所做的工作有限,2011年才在中国设立办公室,而且办公室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我看到许多中国企业在
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它们只是没有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李如松认为。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就中国企业而言,以往参与CDP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两个原因:一是披露本身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中国企业
碳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处于起步阶段;二是担心泄密,同时也觉得披露与不披露区别不大。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